
股权结构本身不违规,港资、外资、内资背景都可以开公司。会被关注的是这个结构是否让香港公司变成了一个「没有实际功能的壳」——比如香港公司只是内地母公司的收款通道,人员、决策、交付全在内地。 如果是母子公司结构,建议把「香港公司的职能」讲清楚:...
两地各有各的劳动与社保体系,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「双重雇佣」禁令。真正会影响续签的,是香港这一份是否真实、是否为主。 判断标准可以自己套:香港这份有没有独立职责、有没有向香港主体汇报、薪酬是否覆盖在港生活、强积金与税是否在香港完成。 如果四条...
不会「一查就废」,但会带来一个逻辑上的麻烦:你同时是内地公司的在职员工和香港公司的员工,需要能解释「哪一份是你的主要工作」。 可行的处理有三种:内地转为兼职或顾问(有协议、有说明);内地保留但由香港主体派驻(有外派文件);内地解除,只保留香...
三件事。第一,账户要保持活跃:长期不动、余额极低的账户会被标记,续签时当成「没有在港生活」的证据。第二,工资要走本人账户,不要用家人的、也不要用内地账户收香港薪酬。 第三,自雇人士要分清个人户与公司户,公司业务不要和个人消费混在一张卡上,否...
没有法定最短期限,但建议覆盖到你的续签递交日之后。如果租约在续签前就到期,你交上去的住址证明是「已失效」的,说服力大打折扣。 常见做法是一年死约一年生约,覆盖两轮续签周期。频繁换地址本身会削弱「生活重心在港」的判断,所以宁可选小一点、也要稳...
没有规定金额,也不该按金额凑。有效的生活痕迹要满足「地址 + 持续 + 日常」三个条件:同一个地址的水电煤账单、连续的信用卡或八达通消费、就医或社区活动记录。 一次性大额消费(比如集中买一堆东西)反而没有说服力,因为它证明不了「你日常在这里...
按现行规定,雇员与雇主各按有关入息的 5% 供款,最高有关入息水平为每月 30,000 港元,即双方各供上限约 1,500 港元(具体以积金局最新公布为准)。 关键不在金额高低,而在一致性:如果你月薪 5 万,强积金却按 1 万入息缴,这份...
有问题,而且是比较硬的问题。受雇续签要证明「在香港受聘并能从中获得稳定收入」,最直接的证据链是:公司账户 → 本人香港银行账户 → 强积金 → 薪俸税。这条链上任何一环换成现金或第三方,都会断。 第三方代发(比如集团内另一家公司、或人力外包...
一份合格的证明信,至少要写清六项:职位名称、入职日期、雇佣性质(全职/合约)、月薪及构成、主要职责、公司抬头纸+盖章+签署人职务。 最常被挑出问题的是「职责」这一项。只写「负责日常运营」这种空话,等于没写。要写成可对标的形式:管几个人、负责...
没有公布统一时限,实务中常见数周到两三个月,遇补件会更久。处理时间以入境处实际安排为准。 期间可以离港,但要注意两件事:一是补件通知必须能及时收到并回复,人在境外错过期限,通常按放弃处理;二是获批后一般需要回港完成缴费手续,行程要留出余量。...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