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已持有香港身份、拟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的申请人提供规划与材料辅导。
协助梳理七年通常居住的连续性,处理离港超期说明与永居递交等事项。
申请人一般须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满七年,方可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。「通常居住」并非简单以在港天数计算,而是综合考量申请人在港的居住、工作、家庭与社会联系。具体认定标准与材料要求以入境处最新规定为准。
「通常居住」不是在港天数的计算,而是居住、工作、家庭与社会联系的综合考量。
以下清单以入境处最新要求为准。
本站不对签证审批结果作任何保证性承诺。续签结果由入境处依申请人实际情况独立决定;本方案聚焦于搭建真实、合规、可核验的经营与证据基础。
告诉我们你的居住记录与离港情况,顾问评估永居可行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