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境处的定义是:任何人合法、自愿、以定居为目的在香港居住(读书、工作、居留等),不论时间长短,都视为通常居住于香港;只是暂时不在香港,仍可能被视为通常居住。
所以它不是一个「天数门槛」,而是一套综合判断:有没有固定住所、家人在不在港、有没有稳定工作或业务、离港原因是否合理。
天数不是标准,但是重要证据——完全没有在港痕迹,很难主张「通常居住」。
入境处的定义是:任何人合法、自愿、以定居为目的在香港居住(读书、工作、居留等),不论时间长短,都视为通常居住于香港;只是暂时不在香港,仍可能被视为通常居住。
所以它不是一个「天数门槛」,而是一套综合判断:有没有固定住所、家人在不在港、有没有稳定工作或业务、离港原因是否合理。
天数不是标准,但是重要证据——完全没有在港痕迹,很难主张「通常居住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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