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养子女的界定是 18 岁以下、未婚。满 18 岁后通常不再符合受养人资格,所以18 岁前这个窗口必须提前布局,而不是等到生日过了再想办法。
可行的衔接有三条:报读香港院校转学生签证、毕业走 IANG、或符合条件时自行申请人才计划。三条路的时间点都不一样,要按孩子实际年级倒推。
最忌讳的是把「孩子马上 18 岁」和「自己马上要续签」两件事撞在同一年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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